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维护和保证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县社保局在2018年7月9日至7月20日组成检查组对我县已签订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两项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参保人员信息采集不齐全或不相符。
二、存在工作人员对信息系统不熟悉。
通过此次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切实依法依规加强了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更好地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进一步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犯罪,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兴业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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