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 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相关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工作,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我局根据区厅的指示,统一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特别是对照 2021 年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动态调整。经核对,涉及我局行政执法相关内容部分并无变动。我局涉及的四项行政执法权力目前只有行政处罚需要进行行政裁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文件转发给广大退役军人(详情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http://gjw.gxzf.gov.cn/xxgk/asedg/xzzf/t7613086.shtml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