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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起点 展现新作为 实现新跨越 全面推进全市民政事业新发展 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贡献民政力量——玉林市民政局召开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

2021/01/26 2.3k 阅读 463 点赞

1月25日,玉林市民政局召开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覃榕冰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海平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区民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总结了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新成绩。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的决策部署,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扎实有力。创新“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全面推行社会救助无纸化办理。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0.5亿元、临时救助资金1739.7万元,发放临时物价补贴1.4亿元,做到应保尽保。二是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精准到位。为41.95万人次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2.57亿元,全市城镇困难群众共61863人纳入低保、特困等保障范围。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认定权下放到镇、街一级,“两项补贴”覆盖率达99%。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感染儿童)从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00元,机构抚养孤儿从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300元。三是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大力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实现全市养老床位30533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30.8张,同比增长65.6%,跻身全区前列。积极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配合开展“产业大招商”、“三企入桂”工作,完成玉东新区2020年度养生养老小镇申报工作。四是城乡社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全面启动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深入推进基层扫黑除恶工作。全市2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自治组织全部完成建设,其中4个800人以上安置点实现“9个中心”全面覆盖。按照“三好三强三美”标准开展农村社区服务场所建设,试点建设超额完成覆盖率达到30%指标任务。五是社会组织管理和社工志愿服务提质增效。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放管服”改革,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重大风险。印发《玉林市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召开全市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获第八届中国慈展会“满天星计划”优秀合作伙伴荣誉。六是专项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持续优化。完成我市殡葬设施三年(2021-2023)建设计划编制,推动玉林市殡仪馆创建全区民政标准化第二批试点建设单位,获得自治区评估优秀。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挂牌成立玉林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做好玉北地名同城化统一审核工作,摸底排查全市不规范地名。推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玉林市地名词典编制完成,粤桂两省(区)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总结暨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局作典型经验介绍。

2020年,也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五年来,我市在广西乃至中西部省区率先实现将失能、半失能、患精神病的特困供养对象全部纳入集中供养,打造了广西养老服务改革“公建民营”的“玉林模式”;在全区率先成立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党委,出台首个社会组织“双孵化”工作实施办法,建立首个社会工作人才实践基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在全区首创“一厅六室两栏两中心”社区建设标准,筹资2.7亿元,169个社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五年来共发放城乡低保金31.78亿元,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521.48万人次。我们如期完成了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历史性成就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2021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需做到“十个着力”。一要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拓展上着力,精准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社会救助理念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提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二要在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上着力,提升民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体制改革,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和困难老人关爱服务,推进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和困难残疾人照护服务,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全区通办改革试点工作。三要在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上着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主动做好健康养老产业招商引资,树立玉林养老服务品牌。四要在提升基层自治管理水平上着力,构建城乡治理现代化格局。积极主动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4个100%”目标。探索社区便民服务新模式,提升村民自治管理水平。制定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切实减轻社区行政事务负担,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五要在深化殡葬改革发展上着力,助力乡风文明建设。建立健全全市各级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启动全市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殡仪馆和各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争在年内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六要在强化社会组织管理上着力,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开展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持续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七要在发展慈善社工事业上着力,凝聚和谐社会发展合力。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管,规范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督导、评估机制建设,强化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联动,拓宽志愿服务平台,形成有效工作经验。八要在区划地名管理优化上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撤县设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城区街路巷(里)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稳妥推进整改试点,确保社会稳定。九要在编制“十四五”规划上着力,引领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要重点谋划、科学谋划,积极主动把民政重点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精心编制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十要在统筹推进当前重点工作上着力,确保民政事业安全发展。面对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的严峻形势,全市民政系统要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健全风险识别、预防和处置机制,牢牢把握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主动权。

会议指出,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区“两会”、全区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民政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新发展大势大局中去推动、去落实,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和“东融”“南向”开放发展,加快推动民政工作现代化建设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强调,做好我市2021年民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必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立足新起点,展现新作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打牢工作基础,全力推动各项民政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我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良好开局。

会上,北流市民政局、容县民政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科、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作了典型发言。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局)局长、局机关各科室科长(负责人),直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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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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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