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福绵区、陆川县、博白县住建局:
现将《2018年玉林市开展天然气下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此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玉林市开展天然气下乡试点工作的实施
方案》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18年玉林市开展天然气下乡
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文件精神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南宁等3市开展广西天然气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18〕13号)目标要求,为确保完成我市村镇天然气试点目标任务,特制定2018年玉林市天然气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玉林市天然气下乡试点,调整优化农村能源消费结构,探索“美丽广西.宜居乡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路子,打造城乡一体化建设新亮点。对列入试点的仁东镇、沙田镇、樟木镇、文地镇、乌石镇,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试运行,为下一阶段全面推进我市天然气下乡进村入屯积累宝贵经验。
二、主要任务
以推进天然气替代燃煤和柴草工程为重点,在示范乡镇内集中开展管道天然气入户替代工作。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示范镇区燃煤和柴草清洁化替代。
(一)示范试点乡镇。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天然气下乡试点参考名单执行。
(二)选择承接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厅和中国燃气集团于2015年签订的《广西村镇燃气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结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南宁等3市开展广西天然气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议由玉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在试点乡镇对应开展管道天然气项目建设。
(三)优选供气方案。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建设原则,福绵区沙田镇、樟木镇、博白县文地镇、陆川县乌石镇分别采用液化天然气(LNG)气源站供气,玉州区仁东镇采用管道直供模式。
(四)具体任务量为:2018年10月前完成全市3区2县共计5个试点乡镇天然气入户安装工作,按照文件时间要求达到点火通气条件,各试点乡镇居民入户安装通气不少于300户。
三、时间安排
(一)工程前期准备阶段(6月底前)。以各县区镇政府为主导,结合承接单位于6月中旬前分别完成项目所在地的调研和项目选址等工作。6月底前完成工程前期规划、设计等手续。
(二)工程实施和验收阶段(7月— 9月底前)。各县(区)镇政府要配合玉林中燃公司按照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有序实施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
2018年8月底前完成主管道的铺设;
2018年9月底前完成液化天然气(LNG)气源站的建设;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居民用户外墙立管架设及户内燃气表安装;完成所有项目工程验收,并具备供气点火条件。
(三)调试运营阶段(10月底前)。2018年10月底前各项目完成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天然气下乡试点项目工程调试运营的任务。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家强市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安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莫崇强市住建委城市建设科科长
宁永志市燃气办主任
吕惠军玉州区住建局局长
梁敏福绵区住建局局长
陈晓春博白县住建局局长
龚成陆川县市政局局长
陈祖安仁东镇副书记、镇长
叶俊良沙田镇副书记、镇长
梁瑜樟木镇副书记、镇长
黄经廷文地镇副书记、镇长
黄祖强乌石镇副书记、镇长
时占虎玉林中燃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天然气下乡试点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玉林市然气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宁永志同志兼任。负责推动和督导2018年全市天然气下乡试点项目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各项任务。各有关县(区)燃气主管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向市然气办报送当月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住建委负责推动和督导2018年5个天然气下乡试点项目工程;负责5个天然气下乡试点项目安全监管工作。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指导落实项目选址用地和工程规划手续。
试点乡镇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受阻问题,配合承接单位开展天然气下乡宣传、项目建设等工作。
承接单位为工程实施主体,负责提供天然气、天然气输送、主干支线、LNG撬装站、入户管线工程、燃气设备安装和运营维护等。
(三)多方筹措资金。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试点项目投资建设资金主要由试点项目承接单位自筹。各试点县(区)乡镇可结合当地实际,统筹整合新农村建设、“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建设、库区移民、重点乡镇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等国家和自治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给予试点项目资金和政策扶持等。
(四) 先试先行,简化手续。《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的规定,针对乡镇地区普遍缺乏燃气专项规划的客观情况,个别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在不违反现有规划、规定的前提下,提出优化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的相关建议,简化手续。
(五)打造精品示范项目。各县(市)区试点乡镇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出天然气下乡试点工程连片示范村镇,打造出亮点工程,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更好、更快完成我市天然气下乡试点目标任务。
(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天然气下乡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组织社区村委联合宣传,发动居民报装和支持试点项目工程建设,经济营造良好有利的社会环境与氛围。
附件:1.玉林天然气下乡试点参考名单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南宁等3市开展广西天然气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18〕13号).pdf
附件1
玉林天然气下乡试点参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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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地区 |
试点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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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林市玉州区 |
仁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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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林市福绵区 |
沙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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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玉林市福绵区 |
樟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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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玉林市陆川县 |
乌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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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玉林市博白县 |
文地镇 |
注:各县(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试点乡镇名单并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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