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进一步实施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美丽玉林·宜居乡村”建设活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更好地完成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农村改厕改厨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8年玉林市农村改厕改厨工作实施方案》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18年玉林市农村改厕改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美丽广西·宜居乡村” 活动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桂办发〔2016〕60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农村改厕改厨项目任务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1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农村改厕改厨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18〕35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基础便民”农村改厕、改厨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开展“美丽玉林·宜居乡村”活动,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改厨工作,建设一批符合玉林实际、满足基本需求、经济适用、卫生方便的农村厕所和清洁厨房,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农村改厕任务88500户,农村改厨任务88500户(详见附件1)。
三、资金安排
根据桂财建〔2018〕35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农村厕所改造户均奖补1200元,农村厨房改造户均奖补700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奖补50%,根据我市实际,市本级承担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改厨改厕资金共310.7万元,其中:农村改厕补助标准为159元/户,农村改厨补助标准为80元/户,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对于县(市)应配套的资金,由县(市)解决,市直不再补助。
四、改造对象和范围
(一)改造对象
1.对我市现有农村住房的无厕户、旱厕户、卫生但非无害化厕所户、无害化但非卫生厕所户进行新建或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2.对我市现有农村未达到干净整洁卫生、未满足基本功能、管线按照不规范、烟气排放不良好的,通过“改灶、改台、改柜、改管、改水”整体提高农村厨房卫生整洁度,彻底解决黑、脏、乱问题。
(二)改造范围
玉林市所辖八个县(市、区)范围内的村屯。
五、改造内容及标准
按照“群众自愿、补贴基本、经济可行”的原则,由农民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基本型、舒适型或小康型的建设类型。
一是改造农村厕所。以改善居住条件、预防疾病传染、提高宜居水平为目标,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生产”的要求,以建设和完善“两池一洗”(化粪池、便池、冲洗设备)为主要内容。对88500户农村厕所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因地制宜选择标准化的无害化处理设备或设施。用水条件较好的村屯,倡导建设水冲式厕所,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不具备单户建设化粪池的农户,可以选择建设联户共用的无害化化粪池。沼气池较普及的村屯,积极开展利用沼气池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干旱缺水的村屯,可以选择建设节水型无害化卫生厕所或者增加负压式节水冲洗装置,或者建设村屯无害化公共厕所。
新建或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农户,在保障“两池一洗”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农户可按舒适型或小康型改造厕所,铺装瓷砖、增加采光通风、添置卫浴设备,提高舒适程度,同时规范使用卫生厕所,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鼓励引导扶持培育三格化粪池、便池、冲洗设备标准化或一体化设备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公共厕所、沼气池全托管,以及“以商(业)养公(益)”等企业化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库移民局、市扶贫办、市旅发委、市财政局;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是改造农村厨房。以建设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管线安装规范、烟气排放良好的清洁厨房为目标,对88500户农户厨房实施以“改灶、改台、改柜、改管、改水”为主要内容的改造,按照“五改”标准,以及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建设农村清洁厨房,整体提高农村厨房卫生整洁程度。改灶,即改用节能灶具,增加排烟装置;改台,即对厨房灶台、案台铺装瓷砖,增加通风、采光;改柜,即将厨房敞开式橱柜改为密闭式橱柜;改管,即将厨房的电线、燃气管线、沼气管线等进行固定、归整;改水,即改造厨房上下水道、储水池、洗菜池等设施,做好厨房排水与化粪池或村屯排污系统的连接。对于已具备基本功能,但设施布局不当、摆放凌乱、整体较差的厨房,应参照农村清洁厨房的基本要求进行归整,达到干净、明亮、整洁的基本要求。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要在实施“五改”的基础上,可以增加瓷砖铺装面积、选用成品厨具橱柜、提高舒适整洁程度,彻底解决黑、脏、乱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市水库移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8年4-5月)。我市和各县(市、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补助资金。各县(市、区)按照市的改造工作安排,根据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和宣传发动工作,确定实施改造的村屯、对象和改造内容,开展项目设计和资金测算;按照村民自愿申请、村委集中公示、乡镇审查核定的程序确定各改造户及改造内容,由乡镇政府与改造村屯、改造村屯与改造农户签订改造任务承诺书,明确改厕改厨的内容和完成时限,落实任务指标,理顺工作环节,营造良好氛围。
(二)建设阶段(2018年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和改造村屯所在乡镇按照自治区既定的改造标准、设备标准、验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建设方式,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造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应发动农民以自建或联建为主,必要时根据群众意愿组织专业队伍或农村工匠承包建设。项目建设应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循序推进,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验收阶段(2018年12月31日前)。我市和各县(市、区)根据改造项目建设情况,先后组织并完成辖区范围内的项目验收,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和附件3。收集整理项目档案材料,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改造工作报告,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改厕改厨工作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农村“改厕”工作由住建和卫计(爱卫办)两个部门共同牵头负责。住建部门负责推进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及进度报送等相关工作;卫计部门负责调查统计、资料建档、审核认定、卫生评价等工作。农村“改厨”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业务指导、监督巡查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各配合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负责组织本系统各单位推进项目实施,指导服务地方政府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落实地方工作责任。县(区)、乡(镇)政府、驻村工作队及村委会各负其责,层层细化任务,落实领导责任及实施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改厕改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具体实施项目建设,并按规定整合和管理各行业建设资金;制定便于操作的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等,规范各项程序,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动各村群众,召开会议,宣传政策,审核公示各项资金补助情况,协调处理供料、供电、供水等问题及工程管理等事项。驻村工作队负责指导村委会开展项目建设,参与项目调查及审核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工作。村委会负责带领群众筹资投劳、协助施工,处理纠纷、质量监督等事项。
(二)项目整合,统筹推进。
农村改厕改厨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各县(市、区)要结合精准扶贫、危房改造等专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整合项目资金,统筹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农村改厕改厨改造任务。
(三)示范带动,集群效应。
在开展改厕改厨工作中,要首先选择那些积极性高、主动配合、群众信任、有威望的村委干部或者村屯带头人作为改厕改厨工作的推动者和示范户,通过他们的切身感受、口碑宣传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以户带屯、以屯带村、以村带镇,以镇带县的工作格局,整体推动改厕改厨工作全面展开。
(四)精心指导,确保质量。
各县(市、区)住建、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改厕改厨技术指导,要组织乡镇、村委、自然村屯具体负责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规范培训,保证管理和施工人员掌握技术,按规范施工;要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每个村屯要落实专人负责监管质量,督促承担施工人员或队伍把好质量关,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要建立健全改厕改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项目完成后,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后续使用管理应以村民自管为主。
(五)加强检查,确保成效。
要建立农村改厕改厨工作进度月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每月3、13、23号要上报改造村屯改厕改厨进度,2018年12月25日前上报年度农村改厕改厨工作总结。各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责任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月到有关县区改造项目现场了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建设工作。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将改厕改厨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对未完成改造任务的给予扣分,强化考核结果使用,确保改造取得成效。
(六)社会参与,创新机制。
一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采用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参与农村改厕改厨工程。一方面,发动企业参与研发标准化、规范化、模块化的“三改”设施设备;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参与相关工程建设,推广使用一体化设备和先进技术,培育具有特色、面向农村的环保产业。二是引入新机制、新办法推动项目建设,充分挖掘当地人力资源,以专业队伍、建筑工匠为主力,农民投工投劳,能人带头、工匠领衔,鼓励村民自发组建劳务队伍、农民成立工程承包施工队参加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群众通过支持建设用地、配合拆迁、投工投劳、自筹资金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附件: 1.2018年“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农村改厕改厨项目任务及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玉林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3.玉林市农村清洁厨房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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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2018年农村改厕改厨项目任务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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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名称 |
2018年度任务数 |
补助金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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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改厕 |
改厨(户) |
合计 |
改厕 |
改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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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 |
3000 |
1500 |
1500 |
142.5 |
90 |
52.5 |
|
玉东新区 |
1000 |
500 |
500 |
47.5 |
30 |
17.5 |
|
福绵区 |
22000 |
11000 |
11000 |
1045 |
660 |
385 |
|
北流市 |
24000 |
12000 |
12000 |
1140 |
720 |
420 |
|
容县 |
27000 |
13500 |
13500 |
1282.5 |
810 |
472.5 |
|
博白县 |
60000 |
30000 |
30000 |
2850 |
1800 |
1050 |
|
陆川县 |
28000 |
14000 |
14000 |
1330 |
840 |
490 |
|
兴业县 |
12000 |
6000 |
6000 |
570 |
360 |
210 |
附件2
玉林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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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项目 |
标准要求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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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粪池 |
1.选用池型种类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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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或安装过程符合施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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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密闭、不渗漏、容积符合同类模式厕所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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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便池 |
4.选用陶瓷与其他坚固、宜清洁材料。 |
|
|
5.建设或者安装过程符合施工要求。 |
||
|
6.便器应满足粪便收集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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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冲洗设施 |
7.采用节水型冲水水箱或冲水方式。 8.选用其他方式的应符合无害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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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民自建部分 |
9.根据厕所类型和选择改造的标准,达到《农村户厕卫生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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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
附件3
玉林市农村清洁厨房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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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项目 |
验收要求 |
验收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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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灶具 |
采用节柴灶或燃气、沼气灶,有通风、排烟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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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台 |
案台牢固,台面光滑易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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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柜体 |
案台集成或独立密闭收纳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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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线 |
电线、燃气管道固定,安装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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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排水 |
安装有洗池和排水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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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农民自建部分 |
根据选择改造的标准,增加通风采光,进行布局合理,及时打扫,保持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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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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