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补选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月11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5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412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琛、李伟章,大会执行主席周印章、华海德、谢元喜、刘猛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大会执行主席邓国忠主持会议。
张惠强、吕剑枫、韦庆强、陈磊、何中奎、韦义、甘文波,老同志代表杨红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等在主席台就座。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大会首先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无记名投票选举。
经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梁伟当选为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李洪波当选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波当选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大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大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新当选的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梁伟、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洪波向宪法宣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再进行宪法宣誓)。
出席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的代表见证了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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