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我管理中心对玉林市辖区内未按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发现问题的单位,经我管理中心电话催建、上门催建或发函催建后,部分单位在规定限期内仍未办理,现将部分未建的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1. 广西泓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 玉林市国海恒运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广西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玉林市精捷商贸有限公司
5. 深圳市捷仕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6. 北流市大里供电所
7. 北流市企委招待所
8. 广西卓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 容县盛享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 广西星迈时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1. 博白县和而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2. 广西陆川县亿丰食品有限公司
13. 陆川县贝福木业有限公司
14. 兴业县敏学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15. 广西兴业德信会记服务有限公司
16. 玉林市新桂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