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玉州区玉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2020/02/04 1.5w 阅读 429 点赞

玉林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临时负责机构、玉州区玉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局各科室: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关于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玉州区玉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经研究,确定玉州区玉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新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后,必须在3个月内开通与我市医保网络连接的专用网络。

定点医疗机构须在显著位置悬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标牌,以方便参保人识别,同时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认真做好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要求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服务行为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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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