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千紫红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明药房:
你单位在2019年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中,存在营业时间药师不在岗、外配处方管理不规范、环境不整洁、单位职工未全员参保等问题,年度考核得分44分,不合格。根据《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二十七条和《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评分标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做出处理决定如下:
终止你单位的定点服务协议,2年内不再重新签订服务协议,预留的服务质量保证金全部扣除。2019年12月你单位月结算申报金额15505. 80元,全部扣除。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