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未办理临时接电费退费手续的848户用户: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临时接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对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供电企业要及时组织清退。
2018年我局已组织开展临时接电费清退工作,但仍有848户用户仍未办理退费手续。现再次对未办理退费手续的用户(包括已收取但未到合同约定退还时间的用户)进行公告,请这些用户于2019年3月31日前携带临时接电费收款收据到供电营业网点申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办理退费的临时接电费,我局将按照临时接电费有关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咨询电话玉林城区供电分局:文化厅0775-2653015、城北厅0775-2652375、城区厅0775-2812139;玉东片区经理18269213116、玉州北片区经理18269217857、玉州南18269219175。北流供电局:0775-6224567。陆川供电局:0775-2790693)
办理退费时,用电户主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单位用户须加盖公章);
2.缴费收据原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此公告。
广西电网公司玉林供电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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