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8日至9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1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传达部署整改
根据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的巡察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相关要求,局党组于11月18日迅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住建局党组情况反馈会精神,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家强同志为组长,加强组织领导,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4大方面13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27个具体问题、107项任务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三)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推动整改落实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家强同志亲自抓落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由各反馈问题所涉及的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各科室作为责任主体,领导干部深入讨论研究,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自觉认领责任,确保一个问题都不放过,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动全面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彻底改到位
市住建局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委的整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坚决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共完成41个问题、102项措施整改,完善制度37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争先创优意识不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积极主动”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不够全面系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编制优化营商环境文件汇编手册,全面系统组织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和文件精神。二是积极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导向作用,举办学习班3次、研究会4次,召开党组会4次,研究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精神到位,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完善制度37项,优化了建筑许可审批办理时间,压缩了25天,比自治区要求时间压缩了27天,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减少提供的材料51份,低风险项目减少提供材料25份,深化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容缺受理政策、告知承诺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2.针对“研究部署工作主动性不够,平时较少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去研究部署解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指标问题,推动我局承担的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获得用气三项指标工作,2020年以来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推进会不少于15次。二是制定每月召开党组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会议制度,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与业务科室研究负责的营商环境指标存在问题,分析具体原因,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3.针对“大局意识不强,落实上级政策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开展学习,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及时研究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二是制定制度,对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时传达,10天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针对“对标对表先进不够,没有结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提出更优的目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压缩在33个工作日,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压缩在13个工作日。二是结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2020年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办理建筑许可专项实施方案》,对标先进城市制订了更优的目标。
5.针对“制定目标指标要求不高。针对社会投资类的建筑许可办理时间定为58天,仅比自治区要求压缩至60天内少2天,对比区内部分地市压缩至30天左右,差距巨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2020年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办理建筑许可专项实施方案》,压缩办理时间在33个工作日,比自治区减少27天。二是将新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通知转发给工改相关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新流程图修改办事指南,将新的流程图落实到位,压缩优化办理时间及环节。
6.针对“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机制功能失灵,没有对标先进地区,坚持问题导向,直击问题痛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进行“红黑榜”通报,强化指导监督工作。二是加强工改系统的应用和推广,每周定期通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成员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三是发出通报10次,直面问题,进一步梳理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的问题清单,逐一督促解决。三是学习梧州和南宁的先进做法,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二)关于“牵头抓总不够有力,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足” 的问题
7.针对“推进牵头指标力度不够,牵头推进的玉林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我局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工作,2020年已组织召开推进协调会议9次。二是加强对配合部门的督导、调研工作,向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各县(市、区)等成员单位发出督导通知9次,通报8次,有效统筹推进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解决指标存在的问题。
8.针对“牵头指标目标任务推进缓慢,在2019年自治区绩效考评中,牵头的三项指标在全区排名全面落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聚焦“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费用”,直面问题,切实整改,进一步加大推进牵头指标工作力度,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应对自治区的绩效考评。一是制定一批切实可行的优化方案,共出台9大文件方案,推进牵头负责的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获得用气三项指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大力优化时间、环节。办理建筑许可通过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双管齐下,对并联审批事项和环节进行缩减,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排水接入申请合并办理,将一般社会投资类投资项目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办理时限缩减为33个工作日,办理环节缩减到16个以内。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办理时限缩减到13个工作日,办理环节压缩在4个以内。三是开展“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协同业务建设,加快推进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全程线上办理工作。四是进一步优化流程,梳理优化一张表单,减少企业的申报材料。五是积极推进区域评估工作落实,将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减少企业成本负担,全市累计使用区域评估共享成果的项目197个。六是全面落实工改审批系统的应用。截至2021年2月10日,玉林市累计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数量1818个,办理事项数量5867件,实现了工程审批事项100%进入工改审批系统办理。七是进一步加强对供水供气企业的监督指导工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深入各县(市、区)调研、督查、指导工作3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以上,大力优化获得用水、获得用气指标的营商环境,制定优化制度,实现办理“零材料”、“零费用”、1个环节、0.5天办结。
9.针对“统筹推动工作不到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起步晚、推进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我局进一步加强政治责任感,与自治区的部署要求保持一致,坚决迅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的每一项工作部署要求。二是积极统筹推进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持续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2020年5月通过了初次验收,并成功迁移上玉林政务云平台。
10.针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31相关支持配套文件也没有在自治区规定的时间内出台,被自治区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我局统筹推动开展了我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31相关支持配套文件建立完善排查工作,督促发改、自然资源、城市监督管理、大数据等部门补充、优化更新配套27个文件。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筹推动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切实做到对自治区出台的文件下达后及时出台对应政策,在7个工作日内贯彻落实。
11.针对“选择性执法的风险仍然存在,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对监管对象没有实现全覆盖式的监管,执法频率比较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监管执法巡查制度,落实日常巡查任务,坚持责任到人,分片管理,对2018年至2021年2月10日的188个监管项目,全部巡查完毕,实现全覆盖监管。二是制定1000多册人防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向监管企业、社会各界宣传教育。三是对人防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合计10万元,补缴异地建设费合计562.608万元。
(三)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够到位,行政审批全过程提速不够明显”的问题
12.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落实不到位,审批效能比较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系统推广使用情况不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我局加强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广和应用的培训工作,开展培训工作10次,加大对各县(市、区)检查指导力度。二是在工改系统中设置短信提醒功能,市工改办及时跟踪企业申报项目,主动服务、指导企业办理下个阶段事项,收集汇总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推动企业项目完成全流程审批。三是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在系统上的应用,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一站式服务。四是实现使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系统办理全覆盖,截至2021年2月10曰,业务申请办理数达5867件,办结行政审批5523件,办结占比为94.1%(其余未办结的事项还在办理期限内,目前正在办理)。1个项目实现“立项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的全流程审批,完成前三项审批流程的项目有73个,审批效能显著提高,在2021年2月8日自治区通报的14个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地市系统数据对接进展情况统计表》中,玉林市是5个不被标红指标预警城市之一。
13.针对“审批流程不够优化,联合验收率和并联审批率较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定期通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推动提高我市的联合验收和并联审批率,从2019年12月使用工改系统至2021年2月10日,我市的联合验收率为40%,并联审批率56%,审批项目逾期率为28%,其中,经过整改后,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10日,我市的联合验收率与并联审批率均达到了88%,审批项目逾期率为15%(整改以前审批项目逾期率为32%),比整改以前有了显著提升。二是对接协调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持续完善“一窗受理”制度,制定“一张表单”。三是制定AB岗制度,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专人专岗,持续开展审批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办理人员业务知识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四是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对照最新的流程图和材料清单,完善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的办事指南,宣传联合验收政策,引导企业开展联合验收申报,杜绝跑多窗问题。
14.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缓慢,未充分发挥其组织实施、协调和推进作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出台了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的审批制审批实施意见,统筹协调发改、自然资源、大数据局、城市管理监督等部门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二是督促各成员单位印发公布了各自承诺制事项清单,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已出台对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项目免除办理排水许可通知。
15.针对“审批系统的数据对接与共享还不够完善,系统稳定性有待进一步优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与13个平台系统进行对接,加强数据共享。二是加强协调工作,整改期间召开协调会5次,工改审批系统已迁移上玉林市政务云中心,数据传输速度、数据传输稳定性、部门间点对点横向数据互通功能有了显著提高。
16.针对“存在‘放而不管’的现象,部分委托的工作职能在委托后疏于督查,没有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业务指导和日常业务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委托职能检查指导,严格执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办法》对有关商品房预售的管理规定,对于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不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工程形象进度不达标的项目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建立完善了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的审查管理进行督导和检查,汲取玉东新区规建局违规办理阳光城丽景公馆商品房部分预售许可的教训,做到早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整改进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业务指导和日常业务检查。
(四)关于“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全流程指引服务缺失” 的问题
17.针对“中介机构开放度不够,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整改期间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座谈会2次,动员中介服务机构进驻服务超市,加大对第三方中介机构加入广西网上中介超市宣传、动员、引导力度。二是制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服务优化措施,进一步增加开放度,加强管理与服务,规范引导中介服务市场,营造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三是加强协调市大数据局与自治区大数据局做好对接工作,对完善广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的功能、增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方便中介机构入驻提出可操作的建议。
18.针对“在中介机构服务方面,实际耗时依然较长,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数量不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相关配套文件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减少办理耗时,出台了《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工程勘察和施工图审查行业服务的通知》,规范引导中介服务市场,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第三方中介机构入驻广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增加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数量。截至2021年2月10日已有120家中介机构进驻。
19.针对“优化获得用气服务不到位,燃气工程安装的竞争性市场机制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市住建局领导带领工作组深入玉林中燃公司调研,指导供气企业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工程安装收费。二是组织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国家发改委对燃气安装领域推行市场竞争机制,加大开放具备安装资质的企业自由地跨区域开展工程安装和改造业务力度,规范工程安装收费。三是组织向区内南宁、柳州、钦州等市了解燃气工程安装市场情况,在目前全区14个地级市尚未放开燃气工程安装情况下,先行研究我市推动燃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形成机制。
20.针对“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不够透明,经常因为与燃气公司或施工单位进行多次费用协商而延长报装时间”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加强供气服务管理专题研究会,针对用户对安装费用存在较大的疑问等问题进行调研,督促玉林中燃公司对按新建用户与老旧小区用户实行两类不同安装收费,对新建用户安装由房地产开发商与燃气公司商定价格,对老旧小区用户的安装按天地楼、套房以及不同地段测算安装和材料成本,价格实行一口价的不同收费标准等问题,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出具充分收费依据。二是督促指导玉林中燃公司加强对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材料价格在政务中心窗口、营业厅、《玉林日报》、《玉林晚报》,以及爱玉林APP进行公示工作,将价格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与用户充分沟通,压缩报装时间。三是出台《关于更换居民用户燃气表相关问题的通知》,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相关费用。
21.针对“容缺后补政策落实不到位,推行容缺后补政策不够积极主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出台了《玉林市(试点园区)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承诺制审批的实施意见(试行)》,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容缺后补政策落实。二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行承诺审批,由企业签订承诺书,推行先批后审。三是加强宣传容缺后补政策,让企业了解政策,转变办事习惯,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掌握容缺后补政策。
22.针对“在项目审批工作中,‘预审’的现象仍然存在,没有压实窗口人员实施容缺后补政策,也没有督促配合单位出台落实相关容缺后补政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实施行政审批容缺后补机制,落实窗口人员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取消“预审”。二是针对企业办理的难点、堵点召开30次工程建设项目“圆桌会议”,解决问题35个。三是召开协调会3次,协调督促配合单位及时出台相关容缺后补政策3项。
23.针对“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全流程指引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完善办事指南,做好一次性告知事项,对企业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加强对业主、群众全流程指引服务。二是做好工改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连通工作,企业群众可通过各个政府部门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均可跳转到工改系统办理页面,点击工程建设项目选项即可进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业务申报。三是邀请玉林市广播电视台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并公开向社会、企业不定期召开培训会,为企业提供工改系统业务培训,2020年以来已举办培训8期,使企业对新的审批制度和流程办理进一步了解与熟悉,提升了办理业务水平。四是积极靠前主动服务,质监站在监督注册环节及建设工程中告知宣传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主动服务告知并召开培训会,努力推进联合验收工作,提前告知企业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新政策、新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
24.针对“主动跟踪服务意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设置短信提醒功能,提醒企业及时办理下个阶段事项。二是进一步提高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主动跟踪服务意识,及时收集反馈问题,每周汇总拖延办理的企业项目并进行通报。2020年以来,召开“圆桌会议”30次,及时解决企业的难点、堵点,解决问题35个。三是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为企业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制定联系对接制度,对办理项目通过电话联系、下沉企业服务等多种方式进行跟踪了解项目办理情况。
25.关于“政务服务水平需再提高,没有实现‘专人专岗’、‘AB岗轮辑’工作设置要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知识培训工作,2020年11月以来举办业务培训5次,进一步提升住建窗口人员业务知识水平。二是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整顿窗口人员的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的服务纪律、服务态度,提高窗口人员素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市大数据局的协调,配备完善“一窗受理”窗口人员,落实了“专人专岗”“AB岗轮辑”工作设置要求,进一步推行“全员受理”。四是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一张表单”和办事指南,加强系统的数据共享,水电气业务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套申报材料”整合申报,实现政务系统连通,可通过广西政务APP、“壮掌桂”小程序、爱玉林APP、玉林政务系统、供水企业网站、微信、工改系统推送、电话、政务大厅(营业厅)等多种方式办理用水用气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
26.针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够到位,对房地产企业违规无证预售、逾期交房、不符合条件违规交房、不接受公积金贷款以及物业乱收费、物业利用小区公摊绿地开发车位出租出售、违建等问题处理不够及时有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创新监管机制,建立了玉林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率先在全区住建系统实施房地产市场信用评价的规范管理,对房地产开发、评估、中介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全方位信用管理,成立评级委员会和核查小组开展评级工作,评定了“信用优秀”企业6家,“信用良好”企业50家,“信用合格”企业300家,“信用不合格”企业8家。二是督促开发商筹集资金搞好配套,主要督促天湖御林湾开发商筹措资金,做好一期的消防配套,2021年1月完成一期3、5、10栋的消防配套验收,2021年4月可完成全部一期消防验收。三是开展行政约谈、行政检查,严查严管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行政约谈3个单位,促使开发企业规范经营。四是开展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违规无证售卖、逾期交房,物业乱收费、违建等问题的监管。
27.针对“群众反复集体上访、缠访,并引发一些治安案件,影响社会稳定,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房地产领域反复信访问题依法处置,从化解各方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及化解市场和金融风险着手,依法依程序对各个房地产领域信访案件调处化解。二是做好排查,摸清底数,逐一化解,排查出玉林城区约有20多个小区存在各类纠纷。经过努力,有13个楼盘的问题已经得到初步解决。2020年共办理信访件300多件。
三、着力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整体推进整改工作,各科室各单位加强配合,建立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解决主要问题和突出问题,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推动巡察整改落实
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挖问题根源,认真剖析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工作纳入解放思想再出发“大学习、深调研、强服务、敢担当”活动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推动巡察整改落实。
(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以抓好整改落实为契机,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局承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的整改事项,全程跟踪整改任务,督促整改落实,坚持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提高整改成效,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2675061;邮政信箱: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7号人防大厦副楼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机关纪委;邮编:537000;电子邮箱:ylzjw2013@163.com。
中共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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