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设单位、个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缴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税〔2017〕45号)精神,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墙改基金)清算期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以后,所有未清算的墙改基金将上缴国库。我站决定对历年结存的墙改基金进行清理,现就墙改基金清理核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未按规定办理墙改基金核退手续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详见附件1),于2022年3月底前带齐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到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百利街11号建管大楼五楼西侧)申请办理核退手续,联系电话:2673053、2672815。逾期未办理的将按规定结转上缴国库(上缴国库后将不再办理核退墙改基金)。
附件:1.历年结存的建设单位所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明细表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材料清单
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
2021年9月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