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玉法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入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我局制定了《玉林市住建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玉林市住建局“颂党恩、兴党业,促乡村风貌提升”活动方案》,结合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主题活动、参观学习、打卡红色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感党恩、跟党走”主题系列活动。 组织开展“党员心声大家谈”“党史故事大家讲”“党史知识大家答”“红色歌曲大家唱”和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以及开展“颂党恩、兴党业,促乡村风貌提升”主题活动作为我局各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自选动作,同时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深度结合,从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出发,小切口入手,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谋发展、抓落实的实际举措。
(二)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最新决策部署,全力开展“两高两道”沿线乡村风貌改造提升工作。全力推进以“三清三拆+”为标准的全域25262个村屯的基本整治。围绕重要交通干道,以“一廊四轴六带”为总体方向,将全市分成广府、客家、岭南三大风格区,高标准规划设计农房风貌,扎实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夯实乡村建设的“形、实、魂”,促使乡村全面振兴落地见效。截至11月30日,全市农房塑造第一批改造任务375个村屯、14028栋,已经全部完成工作任务。第二批任务101个村屯、8185栋,全市已竣工5499栋,竣工率67.2%。自治区下达13564个村屯整治任务,全市已开展整治的有13564个村屯,开工率为100%,已完成整治的有13564个村屯,完成率为100%。村屯农房塑造竣工344个,竣工率86.4%。
二、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一直以来,我局都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也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并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准要求,做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要求递交示范创建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
(三)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关键在执法人员。我局领导班子带头遵法学法,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主要开展的普法工作有:一是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采取领导办公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法治学习设有专题,明确内容,有交流、有记录。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全局行政管理重大问题,在作出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贯彻落实业务会议前学法制度。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在召开业务工作会议时,针对业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研讨有关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购买安装普法无纸化系统软件,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做好普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由局法规科采取定期开会、定期督查等方式,确保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四是结合全局行政诉讼案件出庭情况及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情况,开展以案释法、庭审旁听、警示教育等活动,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
三、健全体制机制,提高法治保障能力
(一)依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立即将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到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是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分别做了防控要求。我局印发了一系列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加强疫情防控, 落实防疫措施,加强小区业主进出入管控,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普及全民科学防控知识,充分利用住宅小区(含其他管理项目)宣传栏、通知栏、电梯间等宣传工具或物业公众号、业主群等信息平台,共计悬挂宣传横幅约1.5万幅,宣传板报约350版,宣传单页约15万张,微信、qq群推送各类防疫知识3万多次,牢筑无形的疫情防控围墙和有形的阵地。另外,我局还印发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复工复产的要求和相关优惠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平稳发展。
(二)加强清单管理,推进政府职能优化。我局将部门职能、权力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管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逐一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并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向市委编办及时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事项4项;修改完善我局《自由裁量清单》和制定我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并在网上公示。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收、下放、管理工作,把该放的放开、放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建立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把我局管理方式从事前审批更多地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要通过几方面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
1.在压缩工程建设许可办理时间和环节方面,再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将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审批办理时限压缩在33个工作日,办理环节缩减为13个;社会投资低风险类项目压缩在13个工作日,办理环节缩减为4个;
2.在减少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手续提升办理便利度方面,已完成“一张蓝图”数据部署工作,项目策划方面目前已处于测试使用阶段,进一步减轻企业申报负担,优化企业申报流程;
3.在降低企业办理成本费用方面。通过出台《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工程勘察和施工图审查行业服务的通知》规范我市的工程勘察和施工图审查行业,优化中介机构服务环节,降低企业办理成本。
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立法工作。今年,由我局起草,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有《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送审稿)》、《玉林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玉林市关于规范标准厂房销售管理的实施细则》,该3份规范性文件均已向政府请示审议阶段。
(二)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21年,我局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突出民生方面的制度建设重点,积极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新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我局聘请了3名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做好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核、行政应讼等。今年,法律顾问团通过对新政策新形势的研究,对我局32宗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我局市政工程重大项目建设17份合同审查,签订的合同均由法律顾问审查后,目的避免经济纠纷和损失。同时,组织专家、职业律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就我局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从而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保证我局决策的合法性。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对涉及面广,与民众、社会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均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照《玉林市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执行,真正做到对涉及决策性的规划建设项目等必须在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经合法性审查后再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决定,重大决策必须经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再组织实施。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今年,我局主要从工程建设领域、房地产建设领域整治上下功夫。
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治理。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共开展2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了1071个/次在建项目,共发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482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60份。检查中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的75位项目经理,73位项目总监,123位安全员,29家施工企业,22个监理企业按相关规定实施了动态扣分。对30家施工企业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向城管局移交12个未报现建施工项目进行行政处罚。
二是开展房地产领域整治。2021年以来,我局针对房地产领域出现的开发商在开发建设、销售经营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高度重视,坚持领导带头,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房地产信访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先后组织约谈开发商30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3份,并组织开展行政调查工作,对涉嫌违规的线索,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合查处,积极向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去移送函、协助调查函,先后移送10份,要求对涉嫌违规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三是加大人防工程建设查处力度。今年,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共巡查项目156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手册1030多册,宣传教育监管企业达340多个。行政处罚立案两宗,罚款20万元,责令补建防空地下室17138.44平方米,补缴易地建设费10384605元。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建法〔2016〕167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桂发〔2016〕24号)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制定了《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七、加强行政调解、复议、应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今年,先后接到群众的网上信访系统件共635件,办理时限受到黄灯警告5次,红灯警告0次,来信信访164件,及时受理率100%,按时办结率100%。针对排查出来影响系统的信访及交办信访情况,我局及时制定《玉林市住建局包案化解群体性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将工作目标落实到科室及责任人,对复杂的信访纠纷事项,根据事项实际,邀请局法律顾问、法院、公安等参与研讨处置。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宗,我局积极收集证据、应诉。在案件结束后,会同局法律顾问,研究诉讼案件发生原因,找到自身不足,争取避免类似诉讼案件的发生。
八、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重视系统行政执法全面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纳入行政权力监督的范围,做到哪里有执法、哪里就有监督,执法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无盲区、无禁区、无软肋、无死角。要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执法部门,覆盖到每一个执法领域,监督到每一个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权力监督工作的全覆盖。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我局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及时发布相关行政许可、检查信息,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九、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行政执法协调机制有待完善。由于行政处罚权移交市执法局后,行业监管工作面临巨大的调整和变化,干部职工不用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后,对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法用法的意识有待提高;而且我局移交违法行为线索后,执法局难以依法开展查处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相关工作考核机制有待加强。
(二)执法工作职能梳理不清。机构改革后,人防、地震、消防等部分职能划归住建部门,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没有进一步明确是否全部移交给城市管理监督局,相关执法范围是否与原单位有所交叉或空档。
(三)信访积案有待化解。我局信访积案大多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纠纷问题,尽管局领导努力化解,比其他类别的积案付出更多的努力,但因项目情况复杂,多种矛盾和纠纷交叉,涉法涉诉等因素多。因此,许多超出我局处理能力范围,需要统筹协调,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才有利积案的化解。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市综合执法局的工作协调和沟通,理顺行政处罚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研究如何转变我局行业监管工作思路,适应新的行政执法形势发展。
(二)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对处理疑难信访案件多咨询兄弟单位及法律顾问意见。真正帮助群众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和问题,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程,体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先进性。
(三)依法修改完善我局机构改革后职能划分及权责清单工作,编制我局行政职能运行流程。
(四)继续加大力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标先进,出台工程审批全流程改革机制,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投资备案到施工许可全流程的审批时限、审批规则。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流程,压减项目落地时间。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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