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的积极作用,自治区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参与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支持广大社工、义工和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进一步参与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当前我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实际,指导支持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发挥优势、积极有序参与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支持和引导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含公办、民办)、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含托养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已聘有社工的民政服务机构,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加强机构内服务对象和其他一线服务人员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关护督导等服务,协助开展防疫宣传、出入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拨打亲情电话等精神慰藉活动。对于受疫情影响工作人员严重紧缺的民政服务机构,各地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可通过寻求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志愿服务联合会等枢纽型组织支持、政府购买服务、运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方法,引导社工志愿者参与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多渠道搭建服务平台,支持引导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协助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特困人员、因家人被隔离收治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目前无法返院的老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等特殊服务对象进行摸底、跟进,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探视,及时发现情况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和情绪支持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在科学把握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基础上,及时、有序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等重点项目。继续支持指导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融入社区网格化防控体系,协助做好防控宣传、心理疏导、疫情监测、保障支持及其他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兜牢织密疫情防控和社区服务网络。切实加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管理服务和推广使用工作,进一步畅通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基础信息平台,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通知明确,各地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强慈善捐赠监管的同时,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发挥慈善资源聚集优势,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物资支持。对长期投身于社区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工、志愿者,可参考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有关措施,通过给予适当工作补助、落实劳动保护政策、改善防护条件、开展表彰褒扬等方式加强关心关爱。对于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在疫情防控后续工作及今后民政工作中,各地民政部门要在购买服务、委托项目、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于参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社会工作者,应在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社会工作人才评选、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评选竞赛等方面予以鼓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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