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打击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范围内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中介机构违规组织办理社保业务、牟取不法利益问题。包括中介机构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以挂靠方式缴纳社保费;组织临近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组织以虚构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等。
(二)用人单位违规组织、协助办理社保业务问题。包括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参保,为参保人员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提供虚假材料;组织、协助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死亡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三)个人以欺诈手段违规参保、违规领取待遇问题。包括个人伪造档案资料、身份证明,虚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参保、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违规领取待遇;隐瞒服刑信息,违规领取养老金;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骗取认定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四)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等违规办理业务问题。包括在经办服务、劳动关系确认、认定鉴定等环节内外勾结,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补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待遇调整等业务;为帮助补缴养老保险费,违规出具法律文书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
二、问题线索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线下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0775-2685736
邮 箱:YL2685736@163.com
通讯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广场东路758号422室
三、注意事项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问题,并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明和准确联系方式等信息。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二)明确举报对象:提供被举报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准确名称(姓名)、详细地址以及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事实、经过、证据或清晰线索。
(三)不得诬告陷害:举报人应依据客观事实进行举报。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不得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诬告陷害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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