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转发《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12/08 1.9w 阅读 113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市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6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行《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桂医保发〔2020〕32号)中西药编号含 “W”的药品有469个,中成药中编号含 “W”的药品有380个,总共849个。经与本地医保信息系统比对,有10个药品在我市医保系统没有相关信息无需处理;因系统内部分药品项目剂型拓展,有906个药品需要调出,其中西药527个,中成药379个。我市将对以上906个药品在医保系统设立终止日期,终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起调出医保支付范围,调出基本医疗药品详见附件2,同时调出门诊慢性病药品目录详见附件3。

二、为确保参保人按政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在院病人使用附件2药品上传至医保系统,同时做好调出药品的对码工作,并组织临床科室及时做好临床用药的替代衔接,保障群众用药。

三、各县(市、区)医保中心要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并按要求落实到位。

四、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1.《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63号)

        2.玉林市2021年1月1日调出医保支付范围药品

 3.玉林市2021年1月1日调出医保门诊慢性病支付范围药品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

《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精神,按期完成我区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药品的消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现行《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桂医保发〔2020〕32号)中编号含 “W”的药品调出医保支付范围。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更新维护信息系统药品数据库;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临床用药的替代衔接,合理保障群众用药连续性。

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各地要及时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