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果树无故枯萎死亡,疑似被人故意投毒所致。4月22日,容县公安局自良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黄某某抓获,成功破获一起破坏生产经营案。
2020年9月20日8时许,容县自良镇大里村的果农曾某某向容县公安局自良派出所报警,称其种植在大里村某果山上的41棵沙田柚果树无故枯萎死亡,疑似被人故意投毒所致。
接到报警后,自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勘查、走访工作,由于案发现场的果山偏僻,给侦查破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经对收集、掌握的线索进行汇总分析,民警推断很可能是与曾某某有矛盾的人投放农(毒)药作案。为此,民警多次到附近村庄、圩镇的农药铺进行走访,调阅周边的监控视频。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半年多时间的侦查,民警发现自良镇自良村的黄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案发前不久,黄某某曾经因为琐事与曾某某发生过矛盾。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在自良镇某间农药铺又得到了重要线索,黄某某曾经连续两次在该农药铺买过同一种除草剂,其药效可以毒死一般植物,包括沙田柚果树。
锁定犯罪嫌疑人后,2021年4月22日,民警在黄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经讯问,黄某某供述,其因为琐事对曾某某心怀怨恨,遂有了毒死曾某某沙田柚果树的念头,于2020年5月、6月份先后两次窜至自良镇大里村曾某某的果山上,趁着下雨更好发挥药效,将事先购买的除草剂逐棵撒放在沙田柚果树树根,导致曾某某种植的41棵沙田柚果树枯萎死亡。
目前,黄某某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已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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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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