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林市公安局从候录库中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经研究,确定聘用罗晓春、张洁华、王璐、杨燕玲、李林霞、刘富梅、莫婵、凌虹、刘清芳9人为玉林市公安局勤务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8月15日至8月21日),如对拟聘用人员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18年8月21日前将有关情况邮寄或直接送达玉林市公安局政治部(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9号,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000)。联系电话:0775-258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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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玉林市公安局拟从候录库聘用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名单(女).xls
玉林市公安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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