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违法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社会监督,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玉林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简要案情:浙江宝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春江花月项目一二期)无故拖欠51名工人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的工资报酬共2453773元。经我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玉人社监理字〔2023〕6号)后,仍然拖欠34名工人工资共853773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局于2023年9月8日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2023年10月7日我局依法将浙江宝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故拖欠工人工资案列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范围。
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表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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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相关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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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宝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13300007844075962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298号西港发展中心4幢16、17层 |
张忠华 |
经调查核实春江花月项目一、二期项目(一期施工许可号:450901201812290101,二期施工许可号:450901201812290201)总承包单位浙江宝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故拖欠张在乾 、冉从平等 51人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的工资共2453773元。 |
2023年7月7日我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玉人社监理字〔2023〕6号),该单位2023年7月27日使用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160万元。至2023年9月6日,仍拖欠张小平等34人工资共853773元。该单位未能完全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玉人社监理字〔2023〕6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局于2023年9月8日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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