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自治区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有关规定,经施工企业申请,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步核查,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林市交通运输局、玉林市水利局综合审核,现将符合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的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日起至2023年3月8日止。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3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或送达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302办公室,邮政编码:537000,联系方式:0775-2663906。群众如实反映意见受法律保护。
附件: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
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施工企业基本信息 | |||
名 称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北流市北流镇一环北路0103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981711477964C | ||
法定代表人 | 李奕 | 联系电话 | 0775-6223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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