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15时47分许,陆川县公安局米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米场镇米场村下垌队旧公路附近发现一个三四岁的小孩自己在路上走,没有大人陪护,请求派出所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该所值班民警和队员立即开车前去现场,发现走失的是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民警多次亲切、耐心的询问小女孩一些基本情况,由于小女孩比较害羞,始终不肯开口说话,只是一只小手紧紧握住衣服右边口袋,问了附近一些群众也不清楚这是谁家的小孩,民警只能先将小孩带回派出所。路上通过微信群、巡逻车广播小女孩丢失情况,并为小孩拍照进行人像对比,由于小孩尚未办理身份证,故无法对比出与其相关的信息。
接着,下午16时10分许,两个年轻女群众前来派出所称来领小孩的。经询问,该群众是旺同村的杨某,她当时正与三岁的侄女在街上逛街,于15时30分发现侄女不见了,便开始着急的四处寻找,后来听到附近的群众说米场派出所民警领回一个走失的小孩,为其寻找家人,杨某立即赶往派出所。经核查,该小女孩确实是杨某的侄女。
杨某对派出所民警表示深深的感谢之情,民警提醒杨某今后一定要小心照看小孩,防止再次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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