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打牢巡察整改的思想基础
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反复研究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4大方面14个问题,不断深化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理解了巡察对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自我提升和完善的良好契机,深刻认识问题整改对推动工作的重大意义,1月27日,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巡察整改动员会,通过动员部署,更加坚定了做好整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为巡察整改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各项整改措施
管理中心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班子成员坚持主动认领,切实承担起牵头领导责任,组织相关科室逐项研究、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制定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玉林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形成了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责任科室牵头整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三)坚持以上率下,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推进会等相关会议,及时研究整改过程中的问题,以上率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对巡察发现和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表,建立台账,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将需要以制度形式巩固的整改成果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划定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确保整改不流于形式,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指示精神有差距,多渠道保障住房功能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建立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制度。制定印发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每月开展个人自学,每季度集体学习研讨1次。二是及时召开了管理中心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3月18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兴业县委党校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点—蒲塘镇石山烈士陵园,深入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活动。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公积金决策部署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推进“多证合一”企业开办缴存住房公积金登记工作。今年1—3月,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企业新增61个,新增缴存人数1657人。二是加大资金使用风险管控力度,严格执行资金流动风险防范预案,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2021年底全市个贷率92.72%,比2020年96.3%下降了3.58个百分点,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从三级下降到了二级。三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规章制度的学习,提升责任心,防止被骗提现象。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多方数据共享,减少申请材料真伪的人为识别。组织相关科室加大骗提惩戒力度,全面开展追收被骗提资金。
3.关于“住房贷款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二是坚决落实《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更规范,资金使用防控更有序。三是探讨研究最优化的“商转公”业务操作细则及办理流程,主动研究“免自筹商转公”业务的操作可行性及业务流程,降低“商转公”业务办理门槛,个贷率低于85%时,即可恢复受理“商转公”业务。
4.关于“攻坚克难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与市住建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组织人员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宣传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开发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觉性。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合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欠缴问题。三是与相关委托合作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及补充协议,落实竞争性机制,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四是多方了解和沟通,组织相关科室全面梳理因资金流动性引起的增值收益受损问题,加强资金流动性风险研判,合理调度使用资金,提高增值收益。
5.关于“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够严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成立管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3月21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季度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并对住房公积金衍生的社会民生热点敏感问题进行研判,查找根源、多措并举、全力攻坚,解决职工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充分利用意识形态阵地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利用管理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新媒体和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信息,加强窗口服务宣传,及时将相关政策信息打印成册放置在办事大厅柜台,方便缴存职工传阅。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在全区率先通过安全三级等保2.0测评,建立了较完备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四是做好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科室,限期督办解决。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落实‘两个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1月27日召开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议,3月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干部作风会议,通过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等方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规范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重新修订《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轮换办法》并组织实施。三是立行立改形式主义现象,全面落实减文控会政策。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效率,落实会后跟踪机制。
7.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重新修订印发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强化财务制度与财经纪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守住法律底线,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2022年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联系工作机制。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联系,组织召开了2022年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六届市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部署。二是加强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了“一把手”权力清单20条和负面清单6条,并列席领导班子会议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今年来,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市纪委的工作部署要求,共开展监督检查4次,提出意见建议6条。四是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干部集中观看了罗宗光、罗培球等违法违纪警示案例。举办党课专题学习,组长亲自给党员干部上党课。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会议组织和筹备。2022年1—3月召开了6次班子会议。二是重新修订《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三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四是强化班子会议议事决策作用,规范议事决策流程,拒绝以碰头会代替班子会议决策议事的现象。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沟通协调,配齐班子成员,目前正在研究职级晋升和领导干部提拔工作方案,启动职级晋升和科级干部提拔工作,配齐部分空缺职位。二是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完善激励体系,优化干部队伍梯队,按储备干部计划培养70、80和90后干部。三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程序,规范民主推荐范围和公示制度,按要求对晋升职级的同志进行了任职前谈话。四是加强学习有关规章制度。3月2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全员学习全覆盖。
1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要求,组织制定2022年发展党员计划。根据市直机关工委下达的发展党员指标,管理中心党支部2022年计划发展党员数为3名。二是高度重视,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在1月28日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互相批评,切中要害,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够辣味。
12.关于“干部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强调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在服务大厅推行综合柜员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二是主动与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加快数据共享。积极与8家银行及10个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减少18项证明材料,实现61项业务“一屏显、一键达”线上办理。三是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强化担当意识。做好第一书记的选派工作,并提供驻村生活、工作保障。
(四)关于“整改责任压得不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关于“单位暂存款超时挂账问题未能全部整改完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机构改革单位、管理中心联系接收单位历史遗留的暂存款进行清账。截至目前,已完成54个单位的暂存款清账工作。二是对于正常缴存且不配合清查的单位发函要求单位配合限期清理,属于正常缴存单位的暂存款清账工作已经完成。
14.关于“其他住房资金逾期贷款长期挂账问题没有整改完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与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沟通,理顺移交手续、起草移交方案。目前正在组织相关科室起草移交方案,计划于4月份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后报市政府审批。二是待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开展其他住房资金移交工作,并和市住建局沟通,提醒履行债权人责任,追回债务,及时按程序清理账务。
下一步,管理中心将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三巡察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坚决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5—2820761;邮政信箱:玉林市玉东大道双拥路97号;邮政编码:537000;电子邮箱:gxylgjjzx@163.com。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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