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蒲塘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的违法嫌疑人。
1月28日13时许,蒲塘派出所值班室接到辖区炉岭村的群众电话报警称:在蒲塘镇炉岭村某不锈钢加工店处有人打架,现场有人受伤。接警后,值班民警及时赶赴现场,把伤者送医治疗,同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现场提取作案工具木凳一把。
1月29日,办案民警在炉岭村依法将涉嫌故意伤害的嫌疑人李某口头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李某如实供述了其于1月28日在家午饭喝酒后,在蒲塘镇炉岭村某不锈钢加工店处,无故用木凳殴打李某某的头部,致使李某某头部受伤的违法行为,并对其当时酒醉的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兴业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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