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玉林市人民政府同意,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玉林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政务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国务院2021年5月19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于9月27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2021年10月1日起,对5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玉林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设区市、县的审批权限,制定《玉林市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版)》,涉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125项,直接取消审批10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17项、优化审批服务90项。
二、制定方案过程
起草单位组织了相关业务科室认真学习国务院、自治区的有关文件和参加全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动员培训班、全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培训会精神,在丰富《方案》初稿基础上,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涉及改革工作的47个相关部门和8县(市、区)政府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形成《方案(送审稿)》。
征求了8县(市、区)政府和47个相关部门意见。截止12月29日,共收到7县(市、区)、40个相关单位、4个县市场监管局的反馈意见。
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大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城区烟草局、市银监分局等7个单位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北流、陆川、兴业、福绵区、玉州区、玉东新区、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44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
博白县、市科技局、市委办公室(档案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消防支队、市医保局、市高速公路发展中心玉林分中心等8单位无反馈意见。具体采纳情况形成《玉林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汇总表》连同方案一并报市政府审定。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工作目标、改革内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
(二)改革内容
1.直接取消审批
2.审批改为备案
3.实行告知承诺
4.优化审批服务
(三)工作任务
1.推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分类推进改革;全面自查清理,规范实施审批;落实优化措施,提高办事效率。
2.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实施精准“双告知”。
3.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
4.加强信息化支撑。归集电子证照,强化扩展运用;完善系统建设,强化信息互通;强化“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明确职责分工。
3.加强宣传培训。
附件《玉林市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版)》明确了各部门的改革事项、改革方式、改革举措、监管方式等。
关联文件: